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a固废综合利用(提铜)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华荫北路20号
(3)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
(4)建设规模:建设1万吨/年浆渣处理能力的固废综合利用(提铜)装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1)地表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总量为6500t/a(21.67t/d),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2.84t/a、氨氮0.025t/a、AOX0.016t/a、氯离子18.22t/a,经管道收集输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排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采用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和处理。从污染防治措施来看,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气浮+生化+MBR膜化学”工艺处理后可达到纳管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600t/d,能满足废水处理需求经预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道,排放至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水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正常情况下,由于本项目所有污水纳管,因此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区域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地下水影响分析
根据地下水预测可知,根据预测结果,100天时,铁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79.28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m,最远超标距离为76m;1000天时,铁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25.12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m,最远超标距离为668m;10000天时,铁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1.28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0m,最远超标距离为6502m;铜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7.67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m,最远超标距离为70m;1000天时,铜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2.56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m,最远超标距离为653m;10000天时,铜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0.95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0m,无超标浓度;锌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69.54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m,最远超标距离为72m;1000天时,锌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22.01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m,最远超标距离为664m;10000天时,锌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6.95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0m,最远超标距离为6459m;铝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77.322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m,最远超标距离为74m;1000天时,铝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24.478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m,最远超标距离为670m;10000天时,铝预测叠加后的最大值为7.767mg/L,其出现的距离为6400m,最远超标距离为6482m;非正常工况污染预测结果表明,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污染物会在地下水中弥散,造成较大范围地下水污染。因此建设单位须建设完备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在发生意外泄露的情形下,要在泄露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含酸废水、废过滤材料、废滤布和检验化验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去铜硅粉在判定属性前按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或者有效处理,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后,东厂界和南厂界预测点噪声叠加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厂界和北厂界预测点噪声叠加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敏感点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GB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项目区域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良好。
(2)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液态物料、生产废水、渗滤液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的形式渗入周边土壤,可能会造成土壤环境影响。由上表可知,项目正常排放酸性气体和碱性气体沉降30年后在评价区域土壤中的累计值在5.5≤pH≤8.5(无酸化或碱化)的范围内,因此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采取的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无超标点位。对土壤可能产生影响的途径为液态物料、生产废水、渗滤液通过地面漫流的形式渗入周边土壤的土壤污染途径,重点防治区域为危废暂存间、储罐区、仓库等。根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章节,以上重点污染防治区均按相应标准设计、施工并做好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高新技术园区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项目建成后,企业拟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措施,在厂内进行绿化,可维护项目周围生态环境。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运营后环境风险事故有完善的应急体系,事故发生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且风险控制范围内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风险事故间接造成的生态破坏属于可接受范围。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预计处理效果 |
废气 | 各工序酸性有机废气 | 项目设置6套尾气处理装置装置,采用碱喷淋对酸性废气处理经6个20m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无组织废气 | 加强管理,减少排放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经管道收集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送巨化环科污水厂处理 | 巨化环科污水厂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
地下水 | 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 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
事故废水 | 事故应急处理,企业建有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事故所需 | 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固废 | 硅渣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不排入环境,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a固废综合利用(提铜)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区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7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本环评在报送生态环境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企业网站进行公开。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605705819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华荫北路20号 邮编:324000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587003269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新湖城市广场6幢907室 邮编:324003
3.环保部门情况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电话:0570-853605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a固废综合利用(提铜)项目.docx